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