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对在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