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拒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水域治安管理需要信息的,由其上级部门或者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治安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