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城市绿化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