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