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附属绿化工程完成时间不得晚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绿化季节。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