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渔港和海洋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章 渔港规划、建设和管理第九条有效渔港建设使用土地和海域,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土地、海域使用、河道和航道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