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渔港和海洋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章 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海洋渔业船舶进入渔港和渔港水域锚舶、作业,应当遵守渔港章程,服从渔港调度安排,执行渔港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保持疏散和防火通道畅通,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并采取防风、防火、防碰撞等安全措施。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