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渔港和海洋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章 海洋渔业船舶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涉渔“三无”船舶联合执法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