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渔港和海洋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渔港规划、建设、管理和海洋渔业船舶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