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利用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掘和利用红色资源优势,发挥红色资源凝心聚力、铸魂育人的社会功能,打造具有影响力和金华特色的红色文化品牌。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应当加强对红色资源的研究、阐释,挖掘红色资源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红色资源网络传播,利用网站、社交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平台,构建红色资源传播体系,汇聚网络正能量。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