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州鼓励和支持使用藏语言文字从事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撰写论文和著作,进行文艺创作和演出。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