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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第十五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2日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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