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数字化转型促进条例/第五章 治理数字化转型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政务运行“一网协同”,建设全市一体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优化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提升行政执行能力、辅助决策能力和行政监督水平。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