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机制,纳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和专业应用开放,提升对安全风险隐患实时动态感知、科学高效研判、快速响应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