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融资促进第三十一条有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落实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指导推动金融机构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投放,并逐步扩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续贷业务规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