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维持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扶持政策,依法查处侵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鼓励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规范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提升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中小企业获得专利奖项的产品和项目,按照规定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