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黄河三角洲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生产用水,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