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治理与促进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明引导员相关规定。文明引导员在礼仪示范、秩序维护等方面开展宣传引导服务,劝导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