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六条有效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可以享受上级国家机关对自治县优先安排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提高投资补助标准等支持政策。自治县根据有关规定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经营性公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收费公路技术等级、规模和收费期限等方面享受国家对西部地区的优惠政策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减免有关税费。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