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资料,建立工程档案。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