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组成的监理机构。

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