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四章 监理的实施第二十四条有效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组建监理机构,确定监理人员,编制监理规划并将监理规划提交项目法人;(二)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监理细则;(三)按照监理细则进行监理;(四)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意见;(五)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移交监理档案资料。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