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列入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听取提案人说明后,交由各代表团审议,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予以修改完善,进行统一审议,提出法规草案修改稿和审议结果的报告,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印发会议,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