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使用与器具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非居民用户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燃气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燃气设施操作维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矿企业自建燃气设施供本单位使用的,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接受企业所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