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统筹储气能力建设,组织编制燃气供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