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职务,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未通过之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