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的提名,由常务委员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