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和其他水源地的水作为景观用水。

景观用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用水应当采用节水技术,优先利用再生水和雨水。园林绿化应当优先种植耐旱型花草树木,推广节水灌溉方式。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