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河道采砂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按照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方式作业。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