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需疏干排水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地下水评价预测,加强监测并采取措施,保护水资源不受污染和破坏。

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体污染、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