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社会保障第五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贫困或者重度残疾人,应当为其代缴全部或者部分费用。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办理养老、医疗等补充保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