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