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