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剂使用草地时,应当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由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村与村之间调剂草地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乡(镇)与乡(镇)之间调剂草地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