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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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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一条

有效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应当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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