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法受理、及时查处单位和个人对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在十五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同时将查处情况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