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八条有效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鼓励和引导火灾高危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