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城市内河整治应当保护内河历史风貌,维持内河自然形态,不得任意截弯取直,不得擅自改变内河岸线,不得擅自填堵、覆盖、缩窄、硬化内河。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