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科普工作应当坚持政府推动、公众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的原则,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工作体系,营造崇尚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科普工作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贯彻新发展理念。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