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宣传、新闻出版、网信、广播电视等主管部门应当将科普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加强对科普公益宣传的指导,推动科普作品创作与出版发行,督促各类媒体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