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强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火灾防控、火灾预警、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水平。鼓励和支持高层民用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应用现代化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开展消防安全监控、火灾预警和扑救。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