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建筑物供配电设施、燃气管道的配置和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和广告牌、防盗等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