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七条有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