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科普活动第十三条有效科普活动应当面对全体公民,重点做好青少年、老年人、公务员、农民、产业工人的科普工作。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