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快培育邮政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按照规定探索无人机、无人车等运载工具的场景应用,推动邮政业数字化发展。

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智能化水平。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