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邮政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邮政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