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快递业务员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