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十一条有效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承担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街道办事处统计业务接受区政府统计机构领导,街道办事处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区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