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根据统计工作实际需要,明确承担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配备相应的统计人员。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